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促进汉文化研究中心的发展,切实推进强校战略的实施,建立一支相对稳定、高水平的科研队伍,使科研人员能集中时间和精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不断提升中心科研的整体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根据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专兼职研究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章 任职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对汉代文化和南阳地域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热爱科研工作,具有团队意识,恪守科学研究道德。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以汉代文化研究为中心,开展基础问题及应用对策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省部级以及各类相关课题及奖项,争取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不断提升中心科研水平,扩大中心的学术影响。
二、承担国家、省、市或学校的科研项目,要按课题任务书的计划时间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及时上报研究计划、进度和阶段成果并及时结题。须将完成的课题或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或复印件)交专职管理人员存档。
三、专职研究人员,积极组建研究团队,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及教学工作量,承担单位必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兼职研究人员,施行聘任式管理,积极参与团队科研活动,三年内无相关科研成果者,不再纳入中心管理。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中心在学期末作好科研业绩统计,学年末对各类研究人员科研业绩进行评价。对于科研业绩突出的研究人员,优先予以支持参加各类相关学术活动。
第五章 科研条件与待遇
一、中心要积极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考察以及培训等,适当资助有关专著出版、论文发表、课题、奖项申请等活动。
二、中心定期召开有关学术论坛,举办学术讲座等活动,为广大研究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平台。
三、中心的图书、资料、报刊等学术资源,全体研究人员共享。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起正式执行,由汉文化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汉文化研究中心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