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南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工作汇报行为,明确汇报要求、理顺汇报流程,确保各项学术工作公开透明、落地见效,保障学术决策科学合理,结合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第一条 工作汇报坚持“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汇报内容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为学术决策、工作改进提供可靠依据,推动校学术委员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第二条 汇报主体及对象:
•校学术委员会向校长、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各学术分委员会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考核;
•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专项工作;
•秘书处向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全体会议汇报日常工作及决议落实情况。
第三条 汇报内容:
•年度工作汇报:涵盖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学术审议与评定工作开展、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推进、委员履职、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专项工作汇报:针对重大学术事项、学术不端行为查处、重大项目评审、学科建设推进等专项工作,汇报工作进展、处理结果及后续措施;
•临时工作汇报:遇紧急学术事项、重大异议或学校要求的其他特殊情况,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及处理建议;
•换届汇报:每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全面汇报本届任期内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成效、经验总结及工作建议。
第四条 汇报频次及方式:
•校学术委员会每年度向校长提交1次书面年度工作报告,每届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1次换届工作报告,必要时可应校长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求进行口头汇报;
•学术分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每学期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交1次书面工作汇报,每年度进行1次口头汇报,遇重大事项可随时提交临时汇报;
•秘书处每季度向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汇报日常工作,每次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汇报决议落实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汇报可采取书面提交、口头汇报、会议通报等方式,汇报材料需经汇报主体负责人审核签字,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
第五条 汇报反馈与落实:
•听取汇报方应在收到汇报材料或听完汇报后,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
•汇报主体需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听取汇报方;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汇报工作,督促各汇报主体按时提交汇报材料、落实整改要求,做好汇报材料、反馈意见及整改情况的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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