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校纪委副书记兼任。
党委巡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机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六)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
(九)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