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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0年国家级、省级和认定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 2018-2020 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2018〕267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推荐 2020 年国家级、省级和认定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教学单位对现有学科、专业开展的实验项目进行优化、整合或重新规划,建设具有虚拟仿真实验的虚拟仿真教学项目。

2020 年度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可参照《河南省2018-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具体认定范围以教育部、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校级项目可参照国家级和省级类别,在类别范围内的均可申请立项校级项目。

二、申报层次与申报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支撑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需求导向、应建则建的原则,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定位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层次

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原则上为已经获批的省级项目;申报省级项目的原则上为2018年、2019年建设的优秀校级项目,申报项目数以教育厅指标为准;2020年校级项目计划立项建设10项,每项资助3万元。各级项目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后确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我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项目所属单位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本次申报均采用《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下载。

3.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7月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存储简介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三、申报指标与推荐

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依据2020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经学校研究公示后推荐2020年国家级、省级和认定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意义,以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