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师范院校承担着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师资的重任。从某种意义上说,高等师范培养的人才素质决定了国民教育的整体水平。为了推动高等师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音乐师资,更好地为国民音乐教育服务。我院举行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五项全能测评,弥补传统考试的不足,有助于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音乐水平、音乐修养和创新能力,它为学生提供了大平台与实践机会。这无形中在培养、提高学生综合音乐素质的同时,又培养了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使相关学科知识融会贯通,应变能力灵活自如,为毕业后的独立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测评内容
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的开课情况,现将每一年级的五项测评内容分类如下:
1.2010级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测评内容。
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乐器演奏或舞蹈、合唱指挥四项内容。
(1)声乐演唱: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钢琴伴奏。(限时5分钟以内)
(2)钢琴演奏:自定曲目一首。
(3)乐器演奏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5分钟以内)
(4)合唱指挥:自选一首曲目,现场抽签曲目一首。
2.2011级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测评内容
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乐器演奏或舞蹈三项。
(1) 声乐演唱: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钢琴伴奏。(限时5分钟以内)
(2) 钢琴演奏:自定曲目一首。
(3)乐器演奏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5分钟以内)
3. 2012级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测评内容
鉴于2012级学生入学时间短,学生的自身情况特点。内容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或舞蹈三项任选其二。
二、测评方式
音乐学院五项全能测评定于每学期的第11周艺术实践周进行。测评时按班级进行。测评结束可评选一些优秀的学生举办一场音乐专业五项全能汇报演出。具体测试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4日各教师分配到各班级分别进行五项全能测试。4日下午各指导老师将所指导班级的测评成绩交至教学办。
音乐学院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