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教学大纲要求,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本科专业主修方案。
一、实施对象
本方案实施对象为音乐学院在籍全日制四年制本科生,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工作阶段从大二第二学期开始。
二、主修方向
1. 声乐方向:3个子方向
1) 美声唱法
2) 民族唱法
3) 合唱指挥
2. 钢琴方向:2个子方向
钢琴表演
钢琴伴奏
3. 器乐方向:2个子方向
1) 民乐演奏(二胡、琵琶、古筝、三弦、竹笛等)
2)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萨克斯、长笛、单簧管、手风琴、长号等)
4. 舞蹈方向:1个子方向
舞蹈表演与形体
5. 音乐学理论方向:2个子方向
1) 音乐史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思想史[美学]、舞蹈史、歌剧史等)
2) 民族音乐学(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外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汉代乐舞概论、音乐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等)
6. 作曲理论与计算机音乐方向:4个子方向
1) 作曲技术理论
2) 视唱练耳
3) 计算机音乐
4) 钢琴调律
三、主修流程
1.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主修申请,填写主修申请表;
2.按照各方向要求,参加主修考试;
3.导师、教研室主任、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对主修申请进行审批;
4.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师生互选,在大三第一学期第1周排定课表上课,每周1节次。
四、主修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方向:
1) 美声唱法:如普修结业考试演唱1首中国作品,则加试1首外国作品。
2) 民族唱法:除普修结业考试演唱1首中国作品外,再加试1首中国作品。
3) “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方向,主修考试综合成绩应在80分及以上。
4) 合唱指挥:“视唱练耳”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声乐”普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
2.钢琴方向:
1) “钢琴”普修课程结业考试演奏曲目水平,应在车尔尼849及以上;
2) “钢琴”普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3.器乐方向:“器乐”普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4.舞蹈方向:
1) 身体健康,无疾病史;
2) “舞蹈”普修课程结业成绩在80分及以上;
3) 舞蹈科目(舞蹈组合或舞蹈剧目)加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4) 加试内容:
A. 舞蹈组合或舞蹈剧目
B.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不计成绩)
5.音乐学理论方向:
1) “中外音乐史”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
2) 根据预选导师要求,针对所选方向领域,写1篇3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类文章,由音乐理论教研室两位教师(预选导师回避)进行盲审,盲审综合成绩在75分及以上。
6.作曲理论与计算机音乐方向:
1) 申报主修“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计算机音乐”方向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第一,“和声学”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
第二,“钢琴”普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
第三,“视唱练耳”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
2) 申报主修“钢琴调律”方向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第一,“视唱练耳”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
第二,“钢琴”普修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
五、考试时间
主修考试在二年级第二学期,与期末考试同步进行。
六、其他事宜
1. 在主修考试阶段未达到主修要求的学生,在大三第一学期仍可以普修任一主修方向的课程内容,大三第一学期普修专业考试成绩在82分及以上者,可在大三第二学期第1周申请转为主修。
2. 专升本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的学生,因已通过专升本考试,在入学后第1周申请主修,不再进行考试。
3. 主修声乐方向的学生,大三第一学期期末主修考试成绩如低于80分,则取消其主修资格,在大三第二学期自动转为普修。
4.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