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按照培养方案,经学院研究,我院于第10周开展“艺术实践周”活动,学院要求如下:
一、指导要求
全院教师要按照班级指导教师分配表,在第10周对所分配的行政班级进行跟班指导,具体要求如下:
1. 切实履行教师职责,督促学生积极准备艺术实践周待审节目,强调艺术实践周教学纪律,督促学生提交待审节目;
2. 组织排练,要在第10周之前,至少对所指导的班级至少拉排2次,在第10周期间,对班级所报节目至少拉排5次;
3. 做好考勤记录,体现成绩评定公平原则,让真正努力实践的学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让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得到充分的锻炼;
4. 各班班长要在通知发布之后尽快与班级指导教师联系。
二、过程管理
1. 从即日起,教师要在排练现场,通过钉钉-简道云-艺术实践周数据采集-班级指导记录,对指导过程进行提交,指导记录不能少于7次,如出现指导教师不履行职责,不对负责班级进行指导,班级学生可向学院反映情况;
2. 请指导教师在指导现场拍照上传纪录;
3. 从本学期开始,艺术实践周开始实行登分制,班级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表现对学生在“艺术实践周”期间的表现进行评分,并登录、提交到成绩系统;
4. 指导教师要严格考勤管理,在艺术实践周期间请假的学生,请假需报学生办公室批准,请假条所有指导教师签字后方为有效;旷到学生”艺术实践“成绩记为零分;
5. 考勤情况将按照《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实践周”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三、艺术实践周结束后,学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指导纪录情况进行公示。
音乐学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