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重要通告 >> 正文

13-3-7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3-07 [来源]: [浏览次数]:

音乐学院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切实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顺利取得学位证书,现将具体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音乐学院所有2013届本科毕业生,于20133月30日前,登录教务处学位办网站修改校对个人信息。

点此登录校对系统

注意事项:

1.       首次登录,密码为空不用填。

2.       必须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取得学位证,责任自负。

3.       提交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先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好后,然后再上传。照片必须采用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毕业证照片电子档(就是毕业证登记照电子档),大小不能超过10KB,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4.       信息核对完毕,必须修改密码,密码一经修改,不可遗忘,因密码丢失造成信息采集错误,责任自负。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需在2013327日之前,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再申请授予学位资格。

1.       就读期间有考试作弊记录;

2.       有记过及以上处分;   

3.       理论必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未修满规定学分,其中经重修取得的学分文科累计超过15学分,(若重修绩点达到3.0(80)及以上,则该课不计作重修学分); 

4.       大学综合英语课程未达到合格标准。


注意:请将申请书交到艺术楼237办公室(音乐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石丰恺老师处。

 

音乐学院

201337
 

 

南阳师院音乐学院教务新浪微博  请加关注。以后有信息也会同时发布在微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