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申请
辅修双学位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学位办相关批示及《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宛院发[2005]136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2014学年学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对象
音乐学院全日制2012年级四年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辅修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已修课程全部合格,主干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
2、申请辅修双学位学生所申报的学位不得与主修学位重复,如:主修学位颁发文学学士专业的学生不得申报颁发文学学士的辅修双学位专业。
三、开设专业
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办批示,我校辅修双学位开设以下四个专业:行政管理(管理学学位)、工商管理(管理学学位)、教育学(教育学学位)、法学(法学学位)。
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详细情况见附件1。
四、申请程序
1、要求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当由本人申请,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生辅修双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自行打印填写,或者到237办公室领取手填)。
2、2013年9月6日上午,将表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艺237),音乐学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3、2013年9月9日前,到接收学院,找接收学院院长审核并签字。
4、教务处审核。
五、收费标准
辅修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90 元/学分。
六、其他
1、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时间通过公告栏、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辅修双学位相关事宜。
2、申请辅修双学位学生所填写的《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辅修双学位申请表》务于
9月
10日
下午下班前报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3、辅修同一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数达到开班规模者,独立编班学习;达不到开班规模者,原则上安排插班学习。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设情况一览表
2、南阳师范学院学生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点击下载)
南阳师院教务处
2013
年9月2日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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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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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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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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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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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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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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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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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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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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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7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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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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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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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62学分
|
教育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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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学
|
76学分
|
法学
|
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