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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2017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位信息校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了切实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顺利取得学位证书,现将具体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时间要求:

 网上学位信息校对 必须在 2017415前 完成,逾期不完成校对,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毕业时不发放学位证。

二、网上校对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网上学位校对的地址:(以下两个地址选择其中一个即可)

a.南阳师院官网-教学管理-学位工作-学位管理系统-进入学位管理界面(用电脑)

b. 钉钉-南师音院-其它应用-学位校对系统(用手机)。

2.校对方法及注意事项:

a.首次登录,密码为空不用填。

b.必须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取得学位证,责任自负。

c.如果系统没有电子照片的学生,需要提交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下载,然后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好后,再上传。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注意:其它照片无效!!

d.信息核对完毕,核对无误后,填写“校对正确”,完成校对。如果修改登录密码,须牢记密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需在2017410日之前,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再申请授予学位资格。

学位申请表下载地址:钉钉-钉盘-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公共区-教务文档-教务常用文档-18项;

1.就读期间有考试作弊记录;

2.有记过及以上处分; 

3.在读期间,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

4.理论必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未修满规定学分,其中经重修取得的学分文科累计超过15学分,(若重修绩点达到3.0(80)及以上,则该课不计作重修学分); 

 5.大学综合英语课程未达到合格标准。

注意:请将申请书交到艺术楼237办公室(音乐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石丰恺老师处。

音乐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