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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周”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11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整体工作安排:

 
各班报送节目的方法:
1.      各班班长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负责将班级节目汇总;
2.      汇总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3.      班长将节目汇总后,将电子版通过钉钉发给学习部部长 ;
4.      各班报送节目的最后时间是11月22日下午4:00
二、包班指导教师分配: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是:
1.     第11周开始全面指导和安排整个班级的节目排练计划;
2.     指导、督促和检查学生的排练情况;
3.     举行不少于三次的总排和筛选,做好工作日志,并最终确定班级节目报送名单;
4.     在活动中,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总体指导学生的排练活动,准备接受学院组织的舞台节目审核;
5.     各班班长要及时与指导教师进行联系。
三、五项全能测评安排:
关于五项全能测评的说明:
1.需要参加测评的班级:2019音乐学专业123班、2021音乐学专升本;
2.测评内容:
   1)教育和专业基础理论测试(2018音乐学专业1、2、3班、2021音乐学专升本);
   2)技能主修

 

 

四、节目审核安排:

 

五、理论主修-答辩与交流工作流程与要求:
1.     范围:所有专业2019理论方向主修生。
2.     准备:学生要在第十二周前,准备一篇自己主修领域内的论文或读书报告或创作过程纪要等材料,字数不能少于3000字;
3.     主旨:探讨学术,督促学习,提高理论水准。
4.     形式: 学生报告,老师听辨,并随时提出问题和回答学生疑难。师生互动,学术沙龙,彼此交流,互通有无,相互提高。
5.     时间:每个学生10-15分钟。
6.     内容:半学期来的学习感受,以及对学术中的见解和疑难提出自己的看法。
六、纪律要求:
《南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艺术实践周”活动实施办法》纪律要求摘编:
第十二条 主修或辅修有表演性技能课程的学生,必须报送1-2个节目,可独立报送也可参与报送。无故不报送节目、及未经请假一学期累计不正常参加集体性排练达4次及以上的学生,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宛院发[2005]136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艺术实践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至毕业时,艺术实践考核成绩累计3次或以上为“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应按照文件第十七条第四款,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延长休业年限,重新进行艺术实践考核,不申请的按照肄业办理。
第十八条 活动为正常教学环节,考勤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考勤。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的教师按旷工处理;未经请假,擅离学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