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论文定稿电子档的通知
各论文指导教师及2020届毕业生: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在开始收集2020届毕业论文定稿电子档,进行网络查重操作。要求如下:
1.各专业2020届毕业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在4月24前,将毕业论文最终定稿电子档发给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要在4月25日下班前,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最终定稿电子档,上传至学院钉盘,具体目录如下:
格式要求:文件后缀必须是.doc或者.docx,其他格式无效。不能上传照片格式等其他非word格式。
重要提示:
按照学校规定:
1.本次拒绝提交论文的学生,按照延期毕业处理;
2.每位同学的论文查重次数最多为两次,两次均不通过的学生,需要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并延期答辩;
3.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 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 )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小于50%的,由各单位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
(1)经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但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评为优。
(2)毕业论文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取消该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论文。
3.C类。由各单位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经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得出C类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
如确认该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论文。
音乐学院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