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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学院关于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6-06-10

一、实习的地位与作用
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是高等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初步锻炼和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方式,是一门多科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殊的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查和进一步提高学院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它在确保大学生培养规格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
二、实习的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使实习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
2、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中等教育、教学和专业工作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教育规律、培养从事教育教学和其他专业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
3、全面检查学院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教育实习必须把课堂教学实习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通过教学实习了解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实习生在备课、编制教案、上课、实验、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考查考试、听课评课、教学总结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严格的训练。
2、班主任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使实习生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崇高思想和先进经验;了解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职责;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学习运用教育科学理论进行班主任工作的科学方式方法;完成一定的具体任务(如拟订班主任工作计划,主持班级的日常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进行家庭访问、进行集体和个别教育等等)培养独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3、教育调查:通过教育调查,促使实习生了解社会、国情,了解中学教育实际,培养他们进行科研选题、资料收集整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撰写教育科研调查报告方面得到初步的训练。
4、专业工作实习:通过专业实习使得非师范类毕业生获得实际工作经验与规范,通过反馈使学院对于社会对毕业生要求有更为实际的了解,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师范生教育实习的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师范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在第七学期初进行,时间为八周,其中一周见习、准备、总结,其余时间进行教育教学实习活动。
(二)具体内容:
1、观摩实习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
2、见习原任课教师的课,批改学生作业,了解学生情况,充分准备试教课程,前后衔接。
3、见习原班主任辅导的教育活动,接触和熟悉学生。
4、备课。学习生应认真钻研大纲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掌握重点、难点。实习生要编写教案,经实习小组或指导教师审核后,于试教前三天送原任课教师审阅;上课前必须进行试讲。
5、试教。课堂试教要按批准的教案进行,教案内容如有改动,应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
6、评议。每个实习生除搞好自己承担的试教工作外,要听本实习组其他实习生的课,做好听课记录,开好评议会。
7、班主任工作实习在试教班进行,如该班有实习生两人以上,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适当分工。
8 、教育调查。了解中等教育的基本情况,历史、现状与发展。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与教改试验成果。了解教育对象的家庭情况、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智能水平及行为习惯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每个实习生要写出一份了解个别学生的报告,要初步掌握做学生教育工作的特点和方法。
9、进行实习总结。
四、非师范生专业实习的时间与内容
(一)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非师范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在第八学期初进行,时间为八周,其中一周见习、准备、总结,其余时间进行专业实习活动。
(二)具体内容:
1、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定实习岗位,进行短期观摩。
2、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指导之下,进行专业实习,掌握了解专业规范与工作流程,初步掌握专业技能。
3、社会调查。实习结束之后写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调查报告就专业学习、行业需要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报告。
4、进行实习总结。
五、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的方式
(一) 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和历史学专业师范的实习生由学校统一安排,采用分散与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分散实习需按学校要求,由教务处批准放可实施;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 委托实习。在那些领导重视、指导力量较强的实习单位,实行委托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全面指导,学院安排教师巡回指导,协助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工作。
(三)分散实习。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和文秘专业可采用分散实习的方式,由于实习地点分散在全国各地和实习经费的限制,将委托实习单位全程负责,学院不安排指导教师,也不进行巡视。
六、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一)由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育科学学院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实习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教育实习领导工作,实习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实习中的日常事务。
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审核各系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编印、分发实习文件表册,与各系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实习有关问题,检查实习质量,写出实习总结;团委协同各系加强实习期间接思想教育工作;总务处负责搞好教育实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财务处负责按照实习预算,控制、管理实习经费。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大力支持,共同搞好教育实习。
(二)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法教师、辅导员为领导成员。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学院的实习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使师生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具体任务、检查和处理实习中的有关工作。
2、配备好实习指导力量,安排有独立指导能力的教师参加指导工作。
3、督促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实习任务和活动的具体安排,检查实习的指导质量和实习的效果。
4、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健康和安全。
5、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育实习经验交流。
6、审核实习生成绩,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七、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的成绩考核与定评
(一)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任何形式的实习,都必须认真地进行成绩考核与评定。
(二)成绩考核的范围与内容,应根据实习的任务与内容结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合理分配各项实习成绩比例。
(三)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要依据实习生专业实习的实际表现,经双方指导教师协商评定,最后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教育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
(四)教育实习的成绩考核与评定,按学校统一安排实施;专业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由学院组织实施。专业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时,实习生需上交实习手册,实习总结和调查报告等实习材料,并由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