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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学院关于排课及课程调换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6-06-14

文史学院关于排课及课程调换管理办法

 

为维护文史学院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有序执行并合理安排教学活动,促进教风建设,结合文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教学办公室每学期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将下期需要开设的课程及教材征订表,提前打印后,下发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主任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好本教研室课程的主讲教师,并由任课教师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授课程需征订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定价、授课的班级、人数等情况填写到教材征订表上。教研室主任汇总后,交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交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汇总后交教材室,教师如需变更教材使用,经文史学院同意后,请本人联系教材室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任课教师个人的原因导致教材征订延误,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经院系领导班子研究后,视其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处罚,直至以教学事故上报教务处。

二、排课时间一般在假期进行,教师对上课时间或教室有特殊要求,应在教学秘书排课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教学办公室存档后,统筹安排。

三、因多媒体教室有限,五年制班级、专升本和人数不超过80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安排多媒体教室。

四、课程表一经排定,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科目、时间、地点上课,个人不能随意调整。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课程,文史学院本院专业课程,教师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教学秘书处存档,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予以处理。全校公选课或者通识教育课程,则由调换教师直接和教务处教学科协调处理,由教学科在教务系统内修改相关信息。

五、若教师排课后因进修、病修或者离职,确需调换课程的,可由接课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教学秘书处存档,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

六、未履行相关手续,教师个人行为,所导致的学生全员评教偏差和教学工作量核算偏差,由教师个人承担后果。

七、未尽事宜由文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