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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我院教师邀请校外专家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我院科研与学术水平不管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1.聘请专家的水平:原则上,是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知名专家,例如,两院院士、万人计划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青年、中科院百人计划等。

2.一般情况下由院系老师联系,以学校、院系名义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校开展讲学活动。

3.聘请的专家原则上是我院目前有相关研究,有利于提高我院科研水平,以及我院本科生的考研率。

4.邀请专家讲学,应在学术报告会召开前张贴宣传海报,并在校园网上发布通告,学术报告会后,须向科研处、学院提交报告会照片2-3张及有关资料1套。

5.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坚持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专家讲学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 每学期期末要对学术交流活动进行总结,报送科研处和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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