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1、凡一次使用立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和改装使用的元件、配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2、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易耗品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工具、量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及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等为低值耐用品。
二、保管
1、为加强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实验设备中心设立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库房。
2、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应存放有序、帐物对号、妥善保管,以便于定期收发检查。
3、对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4、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有害物品,必须指令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管理,经常对有关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对库房材料每学期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三、领用
1、领用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根据实验需要,实行计划领取,由实验教师提出领取申请,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领取。
2、化学药品根据多于10%的数量给予领取。
3、对贵重及稀有材料和剧毒品的领取要从严审批,需经指导老师申请,实验室主任、设备科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领取。
4、危险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的物品必须及时退还。
南阳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