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南阳师范学院-宛城区人民政府教育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充分发挥我校人才、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服务南阳市基础教育事业,扎实有效推进校地深度融合发展。现从我校教职员工中选聘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副校长3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透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二、选聘职位
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副校长3名,其中高中部、义务教育部、学前教育部各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教育情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申报年度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论学习背景者优先。
4.或具有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及管理经历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布选聘结果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1日下午下班前。
2.报名办法:申报人员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副校长报名登记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于截止日前将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份上交办公楼N409,电子档发送至nysyrsc@126.com。
3.资格审查:学校成立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准备5分钟以内的竞聘演讲,主要包含自我介绍、竞聘优势和工作打算等方面。竞聘演讲成绩按百分制来进行打分。竞聘演讲成绩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时按照抽签来决定演讲顺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布选聘结果
根据考察情况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选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最终选聘人员名单。
五、聘期待遇
1.挂职人员的工作经历视为实践锻炼经历,工资、岗位津贴由我校发放;
2.每周补贴12个教学课时,在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计算时按正常教学课时计入(每天补贴2学时,每周按6天,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
3.给予交通补贴40元/天(每周按6天,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
六、工作要求
1.在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工作时间为半日制,其他时间仍在我校正常上班。
2.遵守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到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去,为我校和宛城区校地合作扎实推进打下良好开端。
咨询电话:0377-63513077。
组织部
人事处
教务处
院长办公室
201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