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招生宣传效果,针对新高考改革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专业宣传,加强与中学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建立稳定的优质生源基地,稳步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制定此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18年5月—6月下旬第一批高考填报志愿前(6月25日前)。
二、开展招生宣传地区
河南省除南阳市及各县区外的各地市县区生源高中,南阳市及各县区生源高中由招生工作处负责组织抽调教师宣传
三、选派教师志愿者参加人员
1.学校各单位开展宣传动员,推荐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每个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至少联系2所以上高中,所联系高中要集中于省内某个地市(南阳市及各县区高中除外),各单位把推荐的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拟开展招生宣传高中及时间等信息于5月22日18:00前报送招生科(行政楼N106),各单位上报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名额不做限制。
2.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选派条件与要求:
(1)熟悉招生政策和我校专业情况,能较好的宣讲我校的招生情况;
(2)身体健康,能适应出差要求;
(3)能到已联系上报的生源高中开展具体的招生宣传工作;
(4)积极联系我校校友资源,开展招生宣传;
(5)各单位,特别是各教学学院要加强招生宣传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参与招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在校教职工回原籍进行招生宣传的优势。
四、招生宣传方案
1.招生工作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和生源高中情况,对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遴选,并组织招生宣传培训。
2.招生工作处组织开展生源高中招生宣传工作,每个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开始进行招生宣传前,需要向招生工作处审批备案前,不得私自开展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要向招生工作处提交招生宣传总结。
五、工作内容
1.每个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按照上报所负责的生源高中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2.联系对接高中招生宣传联络员,安排相关招生宣传任务。与毕业班学生见面,宣传我校2019年的招生情况,张贴散发招生宣传材料;组织召开招生宣讲报告会或招生报考咨询会。切实把学校的办学实力和优势专业宣传出去,为考生报考我校打下坚实基础。
3.开展招生宣传期间,要及时将宣传报道报招生工作处进行报道(招生工作处邮箱:nynuzsb@163.com)。
4.各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需完成所报高中联络员统计工作,选定的联络员原则上须为校友、高中校领导、教导主任或高三班主任,于6月28日前按照表格要求报送招生工作处招生科(行政楼N106办公室)。
六、费用及报销
每个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按照学校最新财务规定出差,出差结束后报销差旅费和出差补助。
教师差旅、住宿费凭发票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报销,需要刷公务卡的按照规定刷公务卡消费,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按照相关财务标准执行,特殊情况可咨询财务处,符合租车条件,需要租车需要按照学校院长办公室宛院办字〔2016〕2号文件要求审批报销。
七、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
1.招生宣传关系到学校的生源数量和质量,关乎学校的发展,各单位要推荐有能力、负责任的教师志愿者前往。
2.各位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要展示学校形象,注重仪容仪表,讲究说话技巧。
3.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应尽职尽责做好宣传,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招生宣传教师志愿者在招生宣传期间不得做与招生宣传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中午禁止饮酒,凡出现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受到相关部门责任追究,由本人承担。
5.每个招生宣传教师志愿队在宣传结束后一周内需将相关报销票据(出差过程中对报销票据要按照财务处要求查询真伪,并注意保存好)交招生科审签,按照规定报销。
招生工作处
院长办公室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