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基本宗旨
为深化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 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 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学生中心、产 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科学评价专业课程体系的 合理性,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的依据,结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评价对象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与现代农业学院环境类专业。学院针对环境类专业课程体系展开充分调研,重点评价课程体系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否满足毕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标准,是否满足工程专业认证要求和《国标》要求。评价参与对象包括学院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用人单 位、专业教师和教育管理部门专家,通过开展针对毕业生本 人、用人单位和管理部门等相关利益方的调研工作,依据跟踪和调查的信息对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第三条 组织分工与职责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行学院教学管理主管领导和专业负责人责任制,成立本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工作小组主要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构成。
第四条 评价周期与评价方式
每四年开展一次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的方法,以问卷调查与研讨会相结合的方式,对课程体系的支撑性、合规性、特色性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内容详见表1。
表 1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 |
支撑性 |
课程体系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各类课程的学 分比例恰当,必修课设置逻辑关系合理,具有系统性。 |
课程支撑矩阵布局合理,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都有合适的课程 支撑,课程体系能够保证毕业要求的目标达成。 |
重点支撑课程明确。每项毕业要求都应有重点支撑的课程,各 门课程支撑强度(权重)设置合理。 |
课程的支撑任务明确。有详细的课程支撑任务矩阵,将每门课 程的支撑任务细化到指标点,任务下达与课程内容合理匹配。 |
合规性 |
课程体系必须包含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教师教育课程、人 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育实践课程,且各 类课程所占学时学分比例符合标准要求。 |
课程体系符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专业类知识 体系、专业类核心课程设置要求、多元化人才培养要求。 |
课程体系设计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总体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特色性 |
课程体系包含专业特色课程,能体现学校总体培养目标。 |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由专业负责人召集专任教师、教学 管理人员、学生代表、学科专家、行业专家、用人单位代 表、本专业毕业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加课程体系合理 性评价工作,最终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作为课程体系修订重要依据。
第五条 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反馈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学院组织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根据审议后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落实整改,修订完成新版专业课程体系。
第六条 评价结果及应用
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是专业培养目标能否达 到预期质量标准的基础保障和依据,也是指导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培养目标修订和毕业要求修订的重要依据。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过程中形成的文档,包括评价实施办法、评价过程性材料、评价报告、整改材料等,由学院整理存档,要求材料完整、可追踪,保存六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学院教务部分负责解释。
水资源与现代农业学院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