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阳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481
3.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5. 学校概况:
南阳师范学院为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始建于1951年的河南省立南阳师范学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2016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高校予以重点建设。
学校占地面积2190亩,建筑面积8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中、外文纸质图书238万册,电子图书160万册。全日制在校生27500余人。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余人,博士近400人,专任教师1230余人。拥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第一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省级特聘教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4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高层次专家为核心,以教授、博士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率先在全国开展大学生专业技能岗位对接培训,是全国本科院校中首个国家级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试点单位。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一流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平台。牵头成立豫南片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形成由“南阳师范学院—地方政府—中小学校”组成的UDS教师培养模式。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先后获得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总冠军、全国工程机器人大赛特等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级银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以及省部级以上奖励600余项,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绩连续三年在河南省排名第三。
学校拥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8个,化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政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化中原曲艺研究基地、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汉史研究基地等省部级平台28个。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6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30余项;先后获得河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科技进步奖等350余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500余项;以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EI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600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近230部。在全球自然指数排行榜上,学校连续4年位居全国高校100到150位,在河南省高校中稳居前5位,其中3次居第4。
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爱尔兰、意大利、芬兰、瑞典、马来西亚、韩国、泰国等多个国家的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先后与泰国曼谷皇家理工大学联合设立南阳师范学院卧龙学院(海外学院)、与韩国全州大学和泰国曼谷皇家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开展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协议、与美国多所州立大学建立了《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校级交流项目、与芬兰萨沃尼亚应用科技大学和瑞典梅拉达伦大学签署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留学生规模位居河南省师范类院校前列。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招生—培养—就业—创业”一体化的教育管理模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南阳分市场在我校挂牌。学校连年被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首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本科院校”“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组织机构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落实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各专业录取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考体育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1.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在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音乐学、美术学、动画、动画(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合作办学)、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六、中外合作办学
1.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韩国全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泰国曼谷皇家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动画(中外合作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项目)、物流管理(中外合作项目)、土木工程(中外合作项目)4个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中外合作项目专业。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工商管理(中外合作)2个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泰国曼谷皇家理工大学共建的曼谷卧龙国际学院所属专业,采用1+2+1模式,第1年和第4年在南阳师范学院培养,第2年和第3年在泰国曼谷卧龙国际学院培养。
七、录取公布渠道
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八、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收费。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1、本科学费: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目录公布标准收取),艺术类8000元/生•年。2、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土木工程、物流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专业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3、软件工程11000元/生•年。4、少数民族预科: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第一年,学费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普通本科标准收取。5、专科学费:动漫制作技术9000元/生•年。6、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生•年。7、农村地方公费师范生免学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学费和住宿费。8、住宿费:8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历证书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南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愿申请跨学科修读双学士学位,修满双学士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并达到要求,且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满足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双学士学位证。
境外办学的曼谷卧龙国际学院各专业,学生修完双方学校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双方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双方学士学位证书。
十、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助、贷、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家庭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立有“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南阳师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等;设立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邮编 :473061
报考期间咨询电话:0377-6351079063510791 63510793 63510795 63510797 6352321063523167 63523213 63523152 63523157
日常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1346663516507(传真)
招生咨询QQ群号:492984669 517776292 589716599 614424432
学校网址:www.ny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2.nynu.edu.cn/xzbm/zhaosheng/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nysyzsb
Email:zsb@n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