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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机房及仪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2/10/18     点击量:

实验机房及仪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科学管理实验机房及仪器设备,提高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保障国家财产安全,提升学院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条例》和《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隶属学院的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仪器负责人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负责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保管、技术培训、日常维护、故障报修等事项。

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的实验课教学,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无需单独提交使用申请。临时性使用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教师科研、社会服务、学生竞赛、学生毕业设计等实验活动)需使用者提交使用申请表。严禁无教学计划、未申请私自使用,一经发现取消使用资格。不允许学生单独使用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做实验。

3、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遵守实验室相关安全规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实验结束后须检查各气瓶、水、电等是否关闭,并清理实验室台面及地面卫生。

4、仪器设备使用者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或由仪器设备负责人指定专人指导使用。使用时认真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5、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及时登记使用记录、归还仪器设备相关配件说明书等材料、整理归位仪器设备,经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使用。三次不写使用记录者停止再次使用所有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

6学院统一提供按照教学计划开展的实验课程所需药品耗材,药品耗材由学院统一保管。试剂配置必须在试剂配置室进行,严禁将药品带出试剂配置室,药品使用需做好登记记录。

7、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实验结果自行保存,不得长期存放在仪器设备中。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1017

 

 

 

 

 

 

 

附表: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机房及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工号/身份证号

 

实验机房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名称

 

型号

 

名称

 

型号

 

使用理由及时间

研究课题:

 

实验内容:

 

使用时间:

 

参与人员:

 

   日期:              

安全承诺书

我承诺:

在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遵守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各项实验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服从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负责人的管理,愿意全部承担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及经济责任。

 

申请人(承诺人):

        

院系意见

 

 

 

实验室主任签字:

        

 

 

 

主管副院长签字:

        

 

 

 

院长签字:

        

使用注意事项:

1、         实验机房是指由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管理使用的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仪器设备是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固定资产目录中的仪器设备。

2、         申请人为南阳师范学院在岗教职工,学生使用者需导师申请;非本院人员不得使用;申请人只能在申请时段内使用,过期使用需重新申请。

3、         实验机房和仪器设备只对科研和教学实验开放,拒绝商业测试使用。

4、         若使用实验机房内仪器设备,操作者须经正规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使用。

5、        因不正当操作引起的仪器损坏、安全事故,由申请者承担全部责任。

6、        使用者须遵守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等各种实验室管理制度,使用期间必须服从实验员的指导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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