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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细则

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科学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南阳师院实验教学物资保管制度》、《南阳师范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暂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界定

凡不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的实验用物品统称为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

1、实验材料:指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不能复原的物质材料。如:各种原材料、燃料等。

2、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内的可以重复使用、不易损坏的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元件零配件、文艺体育用品、科教器具等。

3、易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资,如:玻璃器皿、药品、试剂、气体、实验动植物等。

第三条 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实验物品的管理工作。物品管理人员应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应办理严格的账物交接手续。

第二章  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管理

第四条 各院系(室)负责制定预算、采购计划及相应的管理细则,由院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执行。

第五条 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原则上进行集中、批量采购。批量价1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并同时接受监审处监督,按《中共南阳师院纪委〈关于在我院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

第六条 学院实验室专职管理员负责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要建立低值易耗品账目,健全领用手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第七条 学院应加强库存和在用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严防损坏、变质、丢失。库存应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做到存放有序,账物对应。物品存放清洁整齐,便于收发和检查;学院不定期对库存情况进行检查,要求账目清楚。

第八条 对贵重、稀缺、易燃、易爆、剧毒品,应实行集中保管,专人负责,精确计量,定期检查。剧毒品要做到专柜、专人、双锁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手续,按《南阳师院危险品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章  账务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 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财务管理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实验耗材经费管理办法宛院实字〔2019〕03号》执行

第十条购置物品,经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据,按学校财物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 03月 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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