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总是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