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现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一志愿复试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巡视督查小组,统筹安排与监督我院复试录取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三、招生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 |
学习方式 |
0860 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 |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 |
086004 发酵工程 |
0951 农业 (专业硕士) |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全日制 |
四、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相关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五、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举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会在研究生处与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复试形式和内容
1. 复试形式
复试的形式为线下复试,考生须携带相应审核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 复试比例
依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研判,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3. 复试内容
根据我院相关专业硕士对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要求,在复试中将对考生的各项能力与素质等进行考查,通过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专业课笔试。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生物与医药专业参考教材为王镜岩著《生物化学》第4版,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参考教材为《农业微生物菌剂和生物有机肥》,龚大春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21年和《微生物学教程》,周德庆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
(2)综合面试
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20分):个人陈述2-5分钟,介绍报考专业、学业背景、本科期间科研和毕业设计情况。
外语水平(20分):英文自述(1-2分钟)和对话(1-3分钟)。英文自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科研情况等。对话包括关于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
专业素养(60分):包括专业知识问答、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品德考核,6-15分钟: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回答后评委就学生陈述、答题等情况进行综合提问。
(3)针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加试细胞生物学和酶工程原理与技术;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加试植物学和农业生态学。加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纸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本专科毕业院校正式大学成绩单(档案中复印件或教务部门打印,均需盖章)
(4)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
(5)应届考生须准备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应届考生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诚信承诺书。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
(9)相关科研成果(电子版)
(10)专家推荐信(专家所在单位盖章并扫描)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0)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线下复试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相应审核材料在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考生依学院安排在指定教室进行专业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在指定教室加试两门专业课。
(3)综合面试
考生依学院安排,提前进入候考区,现场抽签后依顺序进行面试。
(4)离场
考生面试后,应及时离场并保守试题秘密。
3. 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 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研究生处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八、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巡查小组:0377-63525023。
十、其他事宜
1. 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韦老师、徐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15660991622、15818664535、15938839360
附件:1.思想政治审查表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