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2023年全日制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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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

2023年全日制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南阳师范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研究生教育具体情况,现对我院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与督查小组,统筹管理我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两个专业领域:生物技术与工程和发酵工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不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我校生物与医药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生物与医药或相近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校生物与医药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必须相同。

5)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生物与医药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举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会在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的形式为线下复试,考生须携带相应审核材料(详见六部分)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复试比例

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研判,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3. 复试内容

我院根据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对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要求,在复试中将对考生的各项能力与素质等进行考查,通过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专业课笔试。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教材为王镜岩著《生物化学》第4版。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综合素质(20分):个人陈述2-5分钟,介绍报考专业、学业背景、本科期间科研和毕业设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

外语水平(20分):英文自述(1-2分钟)和对话(1-3分钟)。英文自述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科研情况等。对话则关于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对评委的英文提问进行回答。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外语能力及专业素质。

专业素养:包括专业知识问答、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品德考核(60分)。6-15分钟: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回答后评委就学生陈述、答题等情况进行综合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3)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细胞生物学和酶工程制剂。加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纸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本专科毕业院校正式大学成绩单(档案中复印件或教务部门打印,均需盖章)

4)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

5)应届考生须准备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非应届考生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诚信承诺书。

为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可以反映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8)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

9)相关科研成果(电子版)

10)专家推荐信(专家所在单位盖章并扫描)

工作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0)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线下复试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相应审核材料在学院进行现场审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考生依学院安排在指定教室进行专业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在指定教室加试两门专业课。

3)综合面试

考生依学院安排,提前进入候考区,现场抽签后依顺序进行面试。

4)离场

考生面试后,应及时离场并保守试题秘密。

3.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与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七、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本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巡查小组:0377-63525195

九、其他事宜

1.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及我院网站。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牛老师、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387785261566099162215236029833

附件:1.思想政治审查表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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