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网|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机构设置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机构设置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院由党委、行政、教学、科研、实训室、研究生、工会和学工队伍等8大管理机构组成。

党务机构:院党委全称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设有党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下设3个教工支部和4个学生支部;

行政机构:院长1名,副院长3名,珠宝玉雕文化研究院院长1名,下设学院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实训室、研究生办公室等行政管理科室;

教学机构:设教学秘书1名,下设美术学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工艺美术系(玉雕)、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系、书法学、公共基础教研室、乡村景观文化研究中心、服饰文化与服装产业研究中心、南水北调主题美术创作研究中心6个系、1个教研室和3个研究中心;

科研机构:下设科研秘书1名;

美术馆:下设美术馆馆长1名;

实训室:下设实训室主任1名;

分会组织:分会主席1名,分会委员4名;

学工队伍:设团委书记1名,政治辅导员8名;学生会设21个部委和118个班级团支部、班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