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及地点
1、2011年5月4日(周三)下午3:00准时开始
2、地点:西区音乐厅
二、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宋争辉
副主任委员:陈文涛 邵书峰 周 旗 段长远 靳如军 谢东斗 孟静雅 王怀东 胡天斌 马保山 丁新胜
委 员:张清祥 裴保春 杨洋 赵永振 郭晓 王军 王纪东 张鸿军
办公室主任:张鸿军
三、注意事项
1. 出场顺序的确定:2011年5月3日(周二)上午9:00在西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由各学院团总支书记随机抽签决定,并登记签名确认。
2. 出入场办法:由北侧入场,从南侧退场。为节省时间各参赛队要准备充分快速上下场(一次性登场退场)。
3. 候赛顺序:1号参赛队在舞台上候赛,2号、3号、4号参赛队在场外依次候赛。
4. 时间限制:个人口语表现、集体朗诵均为中英文对照。每支参赛队比赛总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超过1分钟以内在总评分中扣1分,超过1分钟以上在总评分中扣2分。时间不到5分钟,在总评分中扣1分,由记分人员负责提示时间和扣除分数。
5. 设备配置:音乐大厅设台阶3层(可站四行),请各参赛队酌情安排队列;现场提供手持式话筒4个,领夹式话筒2个;各队所用背景音乐支持形式CD、VCD或DVD格式(也可备用mp3等),在本队参赛前直接送交调音师处。
6. 5月3日上午8:00——11:30期间,各学院可自行到音乐大厅查看场地,模拟演练。
四、评分及颁奖
1. 前三个代表队由评委综合平衡标准后,宣布成绩。按汉语、英语成绩分别报,并计入总成绩。4号队的成绩待5号队比赛结束后公布,以此类推,现场公布所有成绩。
2. 本届大赛按照各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9支优胜队,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现场颁发奖杯;如遇特殊情况,待组委会商议后确定。
3. 各获奖参赛队员的荣誉证书,以集体形式到西区科技楼425室熊老师处领取(63513517、13838721504)。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将参赛人员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电子版及时报送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否则出现的问题责任自负。
五、赛会纪律
1. 各参赛队员遵守赛会纪律,尊重对手,尊重评委。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通过领队向评委陈述、反映,但不得在赛场采取过激言行,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2. 请参赛师生在赛事中自始至终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乱走动。在出场候赛时也应注意安静。
3. 请参赛师生把手机关掉或放置振动、静音状态。
4. 请参赛师生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财物。
5. 请参赛代表按要求分布就座,不得拥堵在安全与消防通道处。不得在舞台上空喷洒泡沫状雾剂,以免引起火灾。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本标准同时适用于中文和英文)
1. 语言(30分):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无误,声音清晰宏亮。
2. 内在技巧(20分):理解深入,感情投入,感染力强。
3. 外在技巧(20分):重音、停连、语气、节奏准确,态势语自然大方。
4. 内容(20分):通俗易懂,积极健康向上。
5. 仪表(10分):仪表整洁,服饰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七、相关部门分工及责任人
1. 团委
负责人:杨洋
任务:舞台设计和布置,背景及横幅的悬挂,主持人的选拔。
2. 学生处
负责人:裴保春(熊先进协助)
任务:座位分配,会场纪律,现场服务学生的协调,代表队上下场顺序,舞台话筒的摆设。
3. 教师教育实训中心
负责人:张鸿军
任务:评委、统分、纪检等人员的确定,奖杯、证书的颁发,与会领导的邀请,节目把关及彩排。
4.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人:郭晓
任务:舞台音响设备的调试,安全及消防通道的开关,会场卫生的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