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语教学部部务(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 部务(党务)公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我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 在部务(党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公开、民主集中、实事求是、时效性等原则。
二、工作方式及职责
1. 部务(党务)公开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工会配合,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方式。
2. 成立部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部主任和支书记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实训室主任和各教研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3. 部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指导本部各方面按要求开展部门公开工作;研究决定公开的政策、内容、制度、措施、计划和其它重要事项。
4. 部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部务(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部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研究制定部务(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措施和计划;确定部务(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收集和处理教职工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三、公开事项与内容
凡是与我部教学、科研、管理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或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要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与内容:
1. 办学理念、奋斗目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决策、规章制度、改革措施。
2. 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及其实施情况。
3. 教学、科研、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状况、重要事项以及应该让教职工知晓的重大经济活动情况。
4. 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和考核、评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
5. 教师聘任、干部任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评先奖惩、晋职晋级、工作调动、继续教育、人才引进、公派出国等政策、程序及结果。
6. 教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分配和津贴发放方案,住房分配、调整方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与时限
1. 部务(党务)公开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方便教职工的原则,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提高部务(党务)公开的针对性。
2. 通过召开民主管理大会、党员大会、政治理论学习讨论会、教职工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通报我部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 通过我部网站、公告栏等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
4. 通过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公文形式公开部门研究的重要事项。
5. 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对教职工要求公开的项目或对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要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公开和反馈,使部务(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6. 部务(党务)公开的时限: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规定的时限外,公开起始时间一般应在事项发生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开程序与监督
1. 确定事项与内容。根据上级要求、本部实际、教职工意愿和公众要求等,坚持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的原则,由部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公开的事项、范围、形式、地点、程序、时限、责任人等。
2. 组织实施与协调。部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已经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由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公开。对尚未列入公开目录、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相关人员提出公开方案,经部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3. 实施监督与检查。部务(党务)公开监督办公室收集对部务(党务)公开事项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向教职工反馈结果。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对部务(党务)公开事项有质询权,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部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答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规范管理与存档。部务(党务)公开的内容、群众反馈的意见、整改的情况和结果等有关资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规范存档,便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