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李晓娜同志于2019年秋期在南阳市博物馆进行校外实践锻炼。按照学校要求,我部校外实践锻炼考核领导小组对其提供的校外实践相关材料予以审核,认为该同志圆满完成实践锻炼任务,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外部校外实践锻炼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公外部校外实践锻炼考核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0日
上一条:公示 下一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