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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1    作者:     来源: 公共外语教学部     点击:

关于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经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批准,2018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规划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二、项目申报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全省,经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资助范围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四、资助经费

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60%以上,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先进水平。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信誉担保责任。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5.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的项目研究成果不能申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的不能申报;未提交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不能申报。

六、申报与评审

1.申请人须填写《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科研处文档下载),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和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人姓名)3套由各单位汇总审核后,于12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N4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406@163.com。

2.省社科规划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名单。

3.建议立项名单报经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审批后,在河南社科规划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结项与出版

1.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后,按有关程序报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

2.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实行先结项后出版制度,如申请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将成果自行出版,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结项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有关出版社协商出版〔出版单位须为国内良好级以上(含良好级)、具有学术著作出版资质的出版社〕。出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龚世学 联系电话:63513685

科研处 院长办公室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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