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鼓励和支持更多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特别是加强对青年博士及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论证、充分准备。学校决定自2018年7月启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谋划,提前启动,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凡是不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在申报其它各级各类省部级、地厅级科研项目时,学校将不予推荐。
二、申报人请参照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http://www.npopss-cn.gov.cn),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基础,反复思考酝酿,及早确定选题,认真填写《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注意新版本要求为不超过7000字)。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项目。
三、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召开院(部)项目申报论证会,集中讨论,反复论证,原则上各院(部)组织召开的项目申报论证会不少于2次,并注意留档查阅。学校科研处将在项目申报结束,汇总各院系项目申报论证会图片资料,并汇报给主管校领导。
四、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9月20日前提交《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初稿(只需提交电子版,活页务必注明姓名、题目及单位等相关信息),各单位科研专干收集整理之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须与2018年申报材料相比有较大修改。
五、科研处将于10月20日前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第一轮评审。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后,由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聘请校外专家进行第二轮评审。聘请专家应以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通讯评审专家为主。待12月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后,申报人再根据2019年度申报精神修改完善申报书。申请人可自行选定、联系本学科领域的通讯评审专家或会评专家报科研处审核后,进一步修改项目申报书,直至提交申报。
联系人:李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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