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语教学部关于教学检查的规定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加强和规范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制度。
一、教学检查内容
1.1对教师的检查
(1)教学常规。包括仪容、仪表、教学准备(教案、教具等)、执行教学日历及完成教学任务情况。
(2)教学态度。包括教学思想、教学投入程度、教改的主动性、教书育人、遵守教学纪律、接受教学任务、批改作业及辅导答疑情况。
(3)教学内容。包括讲课的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能否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内容,引入现代教育方式、方法等。
(4)教学方法。包括因材施教,启发学生思维,讲课的深度、广度及条理性、逻辑性、信息量等。
(5)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对课程的兴趣和满意程度、对教师的评价等。
1.2对教研室的检查
(1)教研室的制度建设情况。
(2)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情况。
(3)教研室的试卷整理情况。
(4)教研室执行听课制度情况。
(5)教研室集体备课以及教案的情况。
(6)教研室在教材、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面及网络平台的使用情况。
(7)教研室对教学工作的自查情况。
二、教学检查步聚与方法
1.教学检查采取各教研室自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各教研室可采取随堂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在学生中进行广泛调查等方法,深入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将总结形成文字材料。
3.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师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教研室和各位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1.常规教学检查安排在开学第一周、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
2.各教研室和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四、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要加强对开展教学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历次制定的关于教学纪律和教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通过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为下一步的教学工作提供借鉴。
五、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结果由教研室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如下处理:
1.反馈给教师本人,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2.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3.改进教务管理工作。
4.向学院提出教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