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教师、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为科学统筹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9月23日至25日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参加双向选择的导师必须是经我校正式选聘的导师。参加双向选择的研究生必须是2023级硕士,且与所申请导师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或接近。
(二)原则上导师退休前三年限制招生(计算节点2023年8月31日)。对于超龄的导师,如学科建设需要,由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研究生处审核。
(三)各学位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双选方案并将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在双选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导师和研究生的意愿,同时要兼顾研究生专业背景,进行适度调配。
(五)双向选择结果确立后,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予改变,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导师的,由培养单位和学生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研三学生不予变更)。
二、工作流程
(一)培养单位按照上述基本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实施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硕士研究生在与导师互相沟通的基础上,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审批表》,初选2名导师,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三)培养单位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并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汇总表(含电子版)送交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作为年度导师工作量核算依据。
(联系人:师老师 电话:63525153)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