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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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研函〔2023〕685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我校 2023年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批准立项或暂缓结项,建设期已满的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参加本次结项。具体包括以下 5 类项目:

1. 2022 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附件 教研函〔2023〕685 号);

2. 2022 年度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另行发文布置安排结项验收。

3. 2021 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附件 教研函〔2023〕685 号

4. 暂缓结项的 2020 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批准文号:附件 教研函〔2023〕685 号

5. 暂缓结项的 2021 年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附件 教研函〔2023〕685 号

二、结项条件

各类项目结项条件见附件 教研函〔2023〕685 号

三、结项程序

1. 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处提出结项申请。

2. 单位预审。研究生处织专家,严格依据项目结项条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预审把关,并将通过预审的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未通过预审的不上报。

3. 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结项撤项四种。

4. 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 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结项材料

各类项目的结项报告须对标结项基本条件撰写,在内容上着重阐述项目建设成效(具体要求见 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结项材料上报时间:2023 年 10 月20 ,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S503室(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

联系人:师老师 电话:6352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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