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4名,每生每年2.0万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分2次发放。
3.学业奖学金:每个年级按总人数40%评选,每生每年8000元。
4.校级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奖励名额待定)。
二、评审程序
1.9月20—9月24日:研究生申请填报。
培养学院公布评选方案或细则,研究生填写《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1式1份,提交至培养学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培养学院审查后留存复印件。
2.9月25—9月30日:培养学院评审。
培养学院评审小组初评、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在培养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接待人员姓名、地点、邮箱,对研究生提出的问题由评审小组集中处理,处理结果要逐一反馈。
3.10月8日:培养学院提交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学院于10月8日将以下材料1式1份(含电子档)上报至研究生处:
(1)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2021年硕士研究生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1年南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研究生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
上述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4.10月9—15日:学校终评。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终评结果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接待人员名字、地点。
5.10月16—17日:录入系统。
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将相关信息录入省资助系统。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三、相关要求
1.学校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研究生处、培养学院及导师代表组成的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谢冰松副书记为组长。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协调、终审工作。
2.培养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院长、副书记或副院长、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或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培养学院书记为组长。
评审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和审议本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二是负责本专业学位领域研究生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宣传、组织、初审、排序、推荐、解释以及材料上报等工作。
3.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培养学院可按照已经修订公布的《南阳师范学院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综合考评细则(试行)》执行。培养学院也可依据本专业领域实际情况修订完善该考评细则,或重新制定,但须提前公布。考评细则要具有可持续性。
4.未注册学籍的研究生不参加各种奖助学金评审。
5.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仅限档案调入我校的研究生参评。2021级新生档案截止至9月23日。
6.2021级新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