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4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培养学院安排。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程序如下:
1.公布考核方案;
2.组织研究生填写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处网页文档下载);
3.组织评议与考核;
4.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报送材料。
四、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1.经考核合格者,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环节;
2.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择期重新接受一次中期考核。
五、其他
1.中期考核结束一周内,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考核结果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报送材料包括公示结果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各1份,其他材料由培养学院存档管理。
3.上报材料时间为6月30号前。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