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我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学校相关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春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0~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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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毕业及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2018)》(研究生处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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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发表的相关成果材料于5月20日17:00前提交至培养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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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培养学院组织审核每一位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的培养环节是否完成,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中的资料上传是否完成。凡培养环节未完成或管理系统中资料未完成提交的,培养学院不予接收本次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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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培养学院审核后,于2021年5月28日17:00前,将符合毕业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名单(相关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处。
二、学位论文检测
检测时间:2021年6月1日。
1、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于6月1日前,由培养学院负责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研究生处田星老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检测结果由研究生处反馈至培养学院。
2、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正文须达到2.5万字以上(不含摘要、参考文献和致谢部分),其中文献综述不超过5千字,重复率按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在20%以内。学位论文检测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参与本次答辩。
三、学位论文盲审
学位论文盲审时间:2021年6月3~10日。
1、学位论文检测合格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共同负责外审。
2、研究生处随机抽取30%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外审。
3、其他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工作由培养学院负责,要求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3位(校外专家2人,含行业企业专家1名)。
4、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意见表要求1式2份,经汇总后由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各保留1份原始评审表,以备省学位论文抽检使用。
5、3位论文评阅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审意见打分,均需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参加答辩。有1位专家认定学位论文不合格的,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再次外审,外审成绩合格之后,方可参加答辩。有2位以上专家(含2位)认定学位论文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四、答辩
答辩时间:2021年6月15~23日完成答辩和学位授予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具体工作由培养学院组织安排实施。
要求如下:
1、研究生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后,规范印制学位论文(不需要隐去研究生和导师相关信息),可根据答辩委员会人数决定印制数量。
2、由培养学院组织安排答辩小组成员及相关事项。要求答辩秘书至少提前3天负责将答辩论文印刷版、查重结果和盲审结果同时送达至每一位答辩专家成员。
3、现场答辩
按照常规程序进行,要求研究生汇报时间和专家质疑时间分别不少于20
分钟。
4、召开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小组答辩结束,由生物工程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主席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答辩结果及建议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等相关事项。
5、上报材料
上述工作完成后,培养学院须于6月23日下午17:00前上报2021年春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至研究生处。
五、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时间:2021年6月24~30日。
研究生处负责申请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2021年春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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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及毕业典礼
时间:2021年7月1~10日。由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共同组织安排2021年春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典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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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个人材料归档及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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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根据论文答辩过程专家所提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印制最终版学位论文6本,同时提交学位论文最终word电子版、PDF版至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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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最终版检测
由研究生处负责对毕业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检测,检测不合格,注销学位。
3、按照离校清单条款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4、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