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将我校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学院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含研究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7、8、9三天上午十点将本院系学生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学生对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的认识。如执迷不悟、铤而走险,不仅难以得逞,而且将受到严厉惩处。凡是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以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各学院要协助做好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或作弊器材等可疑人员、小广告等线索,要及时报告、清理。
请各学院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院每位学生,并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处
2015/5/25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高考关系到国家人才选拔的公正公平,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日、周一)举行。根据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各高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好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把省招委会办公室《致全省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净化校园环境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抢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对举报人员,有关部门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高校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位学生(包括研究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