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评选推荐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校级以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班级成员身心健康,宿舍、个人卫生良好;
6、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推荐程序
(一)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须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再由学院综合评定,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处;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学院在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推荐。
(二)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
(三)各学院于 2016年4月 29日(周五)下午5:00点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和班集体名单书面报告、推荐表(一式二份)报送至校学生处2A1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nuxsc@163.com)。经学校审核,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共同参与的评选小组。切实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学院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所推荐的优秀个人及优秀班集体名单需在学院公示栏中公示至少三天。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做好评选推荐的宣传工作,充分保障每一名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通过先进个人和集体典型的树立和表彰,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1.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3.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