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学发〔2017〕11号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校决定举办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校各学院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团委(副)书记和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比赛规程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内容包括基础知识测试、主题班会两个环节,以封闭、集中的方式进行。
1.基础知识测试规程
内容包括笔试和网文写作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部分占80分,限时90分钟。
(2)网文写作部分占20分,限时30分钟。
(3)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严格遵守比赛时间。参赛选手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座位入座,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2.主题班会规程
(1)参赛选手需提交主题班会策划书和视频材料,于10月20日报名时提交。
(2)主题班会限时为10分钟,内容包含班会方案阐述(不超过2分钟)、班会组织情景再现等,统一采用U盘形式报送。
(3)班会视频不得做成活动记录,不得做成艺术片,要求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
(二)复赛阶段: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谈心谈话两个环节,以现场展示方式进行。
1.案例分析规程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案例分析题目。
(3)案例分析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2.谈心谈话规程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谈心谈话试题。
(3)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三)决赛阶段:内容包括案例分析、谈心谈话和主题演讲三个环节,以现场展示方式进行。
1.案例分析规程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案例分析题目。
(3)案例分析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2.谈心谈话规程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每位选手需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谈心谈话试题。
(3)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3.主题演讲规程
(1)主题演讲采用即兴演讲的形式,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
(2)参赛选手在休息室等候,每位选手需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主题演讲题目。
(3)主题演讲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三、评审工作
(一)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按照南阳师院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细则执行,每个单项按100分计。
2.初赛成绩:按基础知识测试和主题班会二项成绩相加,取前30名进入复赛。
3.复赛成绩:按比赛现场案例分析、谈心谈话二项成绩相加,取前15名进入决赛。
4.决赛成绩:按比赛现场案例分析、谈心谈话、主题演讲三项成绩相加,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二)评审规则
1.基础知识测试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流水作业方式统一阅卷评分。
2.主题班会由组委会组织评委观看后进行综合评分。
3.现场比赛由赛场评委现场观看进行综合评分。
4.代表我校参加全省大赛的选手,以决赛成绩从高到底确定相应人选。
四、表彰奖励
此次大赛设置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颁发荣誉证书;设置优秀组织奖5个,颁发奖牌。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广大一线辅导员认真准备,积极参赛。
2.各学院团委(副)书记担任领队,带领本学院选手全程参与比赛。
3.各学院领队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人员报名表及主题班会材料报送至中区办公大楼S401,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hnfudaoyuan@ 163.com。
4.未尽事宜,请与比赛组委会联系,组委会设在学生处。
联系人:学生处学生教育科,郭婷,电话:0377- 63513767,13949336122。
附件:
1.南阳师院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
2.南阳师院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日程安排
3.南阳师院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项目介绍
4.南阳师院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附件: 宛院学发[2017]11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附件.doc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