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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宛院学工〔2018〕10号)

发布日期:2018-06-14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深入挖掘、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力量。

二、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组织,评选工作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审小组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2名学生参选,全校共评选出10名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荐1-2名学生参与第二届“河南最美大学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

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评选时间和办法

此次评选活动按推荐、评比、宣传、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18630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分别推荐上报1-2名候选人。

2.评比阶段(20187月)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从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选1-2人参评第二届“河南最美大学生”。

3.宣传阶段(20189月)。评选产生的10名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事迹,通过“南阳师范学院”微信平台刊登刊播,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4.表彰阶段(201810月)。召开表彰会,对10名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进行隆重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各学院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

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提交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姓名”),提交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及媒体报道。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推荐表一式3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媒体报道一式3份、电子照片,于201863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学生处邮箱。

3.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材料报送:行政楼S401学生管理科办公室,联系人:叶萌,电话:63513712,邮箱:nynuxsc@163.com

附件: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

南阳师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614

附件

第二届“南阳师范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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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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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正反面打印,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南阳师院党委学工部 20186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