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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9-07  来源:   点击量:

    为适应学校学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学生档案的有效管理,特制定《南阳师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一、负责部门
学生档案由学生处统一负责管理。
二、 职责
1、负责全院在校学生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查阅咨询;
2、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登记、归档、转递等工作。
三、管理要求
1、收集
(1)档案在每学年开学报到时由各系统一收集然后交学生处统一管理;
(2)收集档案必须清点并记录所缺档案,同时要通知学生本人协助学院向档案所在地催寄档案;
(3)建立档案名册,如中途有转入档案,须及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登记注册。
2、保管
(1)档案必须专人管理,并存放在档案柜上锁;
(2)须建立在校学生档案袋,按班级、学号排列,在固定位置存放,做到专柜保存;
(3)做好档案室内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漏、防蛀等安全保卫工作;
(4)档案室要是须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妥善保管档案。
3、借阅
(1)校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学生档案,必须出具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学生不准查阅档案。
(2)查阅档案人员须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将档案拿出室外,凡要摘抄档案内容的,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作记录;
(3)外单位人员来校查阅学生档案,应出据单位介绍信,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4)如遇特殊情况外借档案,须征得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同意。外借档案不得转借无关人员翻阅,阅完及时归还,外借时间不超过一周;
(5)阅档人员不得查阅或借阅其亲属的档案;
(6)阅档人员应爱护档案,不得涂改、圈划和私自撤换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7)管理人员应及时检查归还档案材料是否完好无损。
4、转移和邮寄
(1)学生档案因退学、转学、出国、死亡等特殊原因需要中途转出,根据学校发出退(转)学文件及档案接受部门出具的调档信函,将该学生在校期间档案收集,整理、登记、并交学生处邮寄。
(2)学生毕业离校前建立学生档案目录,组织收集、整理毕业生归档材料,归档范围参照《毕业生归档材料整理清单》;并按地区分类填写转送清单,学生处进行机要传递。
(3)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的调档,根据调档部门调档函,由学生处统一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