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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1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担当风险,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主要用于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
   
为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大学生的关心,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应贷尽贷的原则,保证每一个有贷款意愿的学生能够顺利贷款;强化管理责任,严格审批手续,规范申请程序,开展诚信教育,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请范围
   
在我校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三、申请金额
   
贷款学生只能申请当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低于6000元的,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学费住宿费的实际数额;学费和住宿费超过6000元的,申请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向院系提交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书,院系汇总学生申请书后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经济条件、诚信意识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申请。
    2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网址: 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非初次贷款的学生可直接登录该系统,用户名为10481+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初次贷款学生要首先进行注册,填写真实资料。注册时应注意,大学生所在区域选河南省南阳市,考生号为学生高考当年考生号。
    3
、各院系资助专干在学生在线申请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批,请各学院根据各自学院的进度进行时间安排。
    4
、院系资助专干安排学生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办理。保证做到一人一份,如无审批表则不予审核批准学生的贷款申请。下学期开学后将《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收齐、排序、整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资助中心科技楼104办公室。
    5
2013级新生助学贷款在新生报到后通过绿色通道实施,程序与老生一样,时间安排在省资助中心通知我校后结合我校2013级新生报到进行,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五、贷款毕业生展期办理

1、贷款毕业生可以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展期申请表》,9月份开学进入所在高校后,把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各两份邮寄至南阳师范学院科技楼104房间,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377-63513798. 9 月30 截止。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掌握政策,阳光操作。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召开学生班会,向所有学生讲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讲清申请审批程序,使学生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给困难学生带来的便利之处,使学生明白申请审批的程序。要认真组织学生申请,要认真审核学生信息,确保
    2
、认真审核,资料真实,信息准确。
   
申请贷款的学生要真实、规范地填写所有信息资料,并提供《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初次贷款学生要完整填写《审批表》,并按照求加盖各级公章;非初次贷款学生的《审批表》填完后无需盖章,但要在首页题头标注“二次贷款”。各院系要认真审核,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度。要对贷款学生信息严格把关,在审批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审批表》、学籍档案、贷款系统这三个地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予以审批。临时身份证不予审批。
    3
、加强教育,强化服务,确保效果。
   
各院系要针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坚持感恩与励志并举,资助与育人结合,大力开展诚信、励志、感恩教育活动,力求做到情感化人、思想树人、能力助人,把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的帮助从经济层面延伸到思想层面。
 

 

学生处

201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