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维护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创建和谐宿舍、平安校园, 宿舍全体成员郑重承诺:
1.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学校卫生检查、宿舍安全检查等各类检查;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具体整改清单见附表),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2.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飞线给电动车充电。
3.正确使用各类电器。
4.不在宿舍存放、使用各种违章电器。
5.不使用各类明火燃具,不焚烧杂物,不在公寓楼内抽烟。
6.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寓;不在存放、使用管制刀具。
7.不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占用阻塞消防通道。
8.不损毁或私自拆装、挪动固定用电设施、消防标志和消防器材。
9.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出现故障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修。
10.认真学习消防知识,遇突发事件(火灾、地震等)能正确逃生。
11.发现火灾险情,立即报告值班室。
12.定时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13.不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等杂物,坚持垃圾自带下楼。
14.不向下水道、水池内倒剩饭等杂物;不往便池内扔手纸、卫生巾,保持下水道畅通。
15.遵守门禁管理规定,自觉刷脸识别,不得协助非本公寓人员进入公寓;访客自觉登记并获批准方可进入;大件物品出入自觉登记。
16.配合公寓疫情防控工作,如消毒、门禁管理等。
17.不私自更换门锁,特殊情况更换后要及时上交钥匙到门卫处。
18.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断水断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19.节约水电,杜绝浪费。
20.遵守作息制度,不晚归、不外宿。
21.不私自调换宿舍,不将床位转借、租赁给他人。
22.不携带宠物进入公寓或者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23.不在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斗殴等。
24.不在宿舍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我知晓: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规定、《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学生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违规设施即行没收,伪劣、危险品统一销毁。
停用或者跨接应急照明电源、毁坏疏散指示的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一经发现将交公安消防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实施办法》的第十五条“因触犯法律、法令、而受到司法或者公安部门处罚者”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表 学生公寓安全自查整改清单
序号 |
类别 |
对照排查整改项目 (确认无此项行为或已对照整改,请在方框内打“√”) |
1 |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
严禁停用或者跨接应急照明电源;□ 严禁私拉乱接网络线;□ 严禁改接临时电源线路,私自增加插板插座;□ 严禁在床板上下排布电线;□ 严禁飞线充电或携带电动车电瓶进入公寓充电。□ |
2 |
电器安全使用 |
电器不可长期保持通电状态,离开宿舍时及时断开电源;□ 及时更换老化或故障电器;□ 台灯离床头被褥距离不得低于20CM;□ 禁止在通电情况下,将电脑、台灯、接线板、充电器、电风扇等电器设备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物品上。□ |
3 |
禁止使用违规电器 |
严禁使用没有“ CCC ”安全认证的电器产品或者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如反限电器、变压器等)违规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部使用冰柜、冰箱、饮水机、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电热毯、暖手宝、暖鞋器、电熨斗等违规电热器具。□ |
4 |
禁止使用明火燃具 |
严禁使用液化气灶、卡式炉、煤油炉、酒精炉、烧烤架等明火燃具;□ 严禁使用蜡烛、熏香等明火;□ 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 严禁燃烧物品。□ |
5 |
禁止存放、使用 危险物品 |
严禁存放烟花、爆竹、酒精、蜡烛、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严禁存放堆积大量可燃物品,如大量塑料瓶、包装箱、废纸等。□ |
6 |
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
严禁在公寓内公共通道摆放衣架、鞋子、桌椅等个人物品;□ 严禁在通道门上悬挂衣物;□ 严禁在门窗、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严禁将电车、自行车停放在公寓楼外安全出口区域。□ |
7 |
爱护设施设备 |
严禁违规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水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修;□ 无私自更换门锁现象,无外出或就寝后不锁门的现象。□ |
(宿舍长代表签字:经排查,本宿舍不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并承诺今后不会出现以上违规行为。) |
宿舍长负责督促宿舍成员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公寓工作人员。
以上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牢记在心,如有违反,除承担或赔偿相应损失外,自愿接受学校相应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请宿舍全体学生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宿舍长)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