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企合作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1、协助领导拟定发展规划,参与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协助起草校企合作有关的文件及总结报告等;
2、负责校企合作办公室会议、来访接待与对外联络等方面的工作,处理信息反馈;
3、负责全校校企合作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宣传、发布;
4、负责校企合作办公室网页的管理、维护和数据更新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5、协助院系举办校企、校地合作交流活动;
6、负责联络校内各职能部门和院系开展事务性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会及支部等方面的工作;
8、负责校企合作办公室预算编制等经费管理工作;
9、负责综合治理、档案管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国有资产以及其它综合性工作;
10、负责校企合作办公室印章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推进与成果转移转化
1、收集和研究与本单位成果转化相关的政策信息、行业信息,获取与学校相关的技术转移资讯;
2、挖掘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收集、整理、筛选新技术、新项目信息;
3、挖掘具有技术需求的企业、单位、创业者,为技术成果方寻找需求方;
4、根据技术成果特点,协同科研成果提供方、需求方策划成果转化方案,形成转化模式;及时跟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协调供需双方技术合同的履行;
5、调研和收集本单位科研方向相关的政策信息、行业信息,获取与学校相关的技术需求资讯;
6、组织各院系科研带头人参加行业相关的洽谈会、展览会、博览会、行业技术交流会,推广科技成果,明确技术研发方向;
7、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信息通报会和经验交流会,拓展合作市场,开发合作项目;
8、在各院系所创建的研发平台的基础上,引进与各院系研发平台相关的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负责组织对该合作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9、协助教学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教师赴企业实践工作;
10、引导科研人员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流合作,共同开发应用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1、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宣传工作;
12、根据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