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地)合作科

发布日期: 2021-03-01

一、校企合作

  1. 负责制定学院校企合作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积极联系合作企业,协助各学院接洽企业共建院内实训实习基地和院外、实习基地,拟定基地共建协议,做好校企共建工作;

  3. 协助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4. 指导各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做好各学院校企合作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为学生提供合作企业咨询服务;建立基本质量标准,加强过程控制,实施工作评价,组织经验交流;

  5. 积极寻求开展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拟定订单培养协议,负责对各院系的订单培养工作进行管理;

  6. 引进合作企业人才资源,协助各学院各系引进企业专家、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共同参与教学;

  7. 引进合作企业技术资源,协助各学院引进行业先进技术,以大师工作室、行业技术推广实训室等为依托,开展行业技术培训;

  8. 定期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介好的做法和经验;

  9. 负责学校以外相关职业资格培训、认证证书培训等项目的开发和管理,项目的引进及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对所合作的培训项目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具体包括:审定培训计划、选择培训教材、设置培训课程、聘任教师等;负责校外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等;

  10. 调查、研究校企合作工作,提出校企合作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11. 配合部门领导做好校企合作的培训、宣传工作;

  12. 承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横向项目管理

  1. 负责校地合作(横向)项目的合同审核、合同签订、合同认定、免税申报、督促检查、结题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 加强与项目委托方和项目负责人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助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3. 负责校地合作项目数据库建设,负责校地合作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数据报送工作;

  4. 负责牵头做好各教学科研单位社会服务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5. 负责校企合作项目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汇总,统计各单位上报的校企合作数据,做好校企合作年终统计报送工作;

  6. 负责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合作捐赠项目工作,争取企业的资金和设备支持;

  7. 负责校企合作合同印章管理。

三、校地合作

  1. 开拓与地方政府合作交流渠道,促进政校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全校师生争取与地方政府交流合作项目和开展合作研究的机会;

  2. 与校内各单位及专家加强联系,组织力量开展各类合作,负责校地合作专家的协调、组织、管理,做好各类合作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3. 研究分析学校与省内各地方政府、学校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政校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统筹与南阳市政府及周边地方政府的合作工作;加强与南阳市及所属相关单位的对接与联系,积极与校内部门和学院沟通协调,制定完善与南阳市深化合作的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南阳师范学院产业学院筹建等重点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