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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医院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院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四、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五、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人员、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院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