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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18

根据《南阳师院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宛院党发〔2016〕22号)文件要求,受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对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马英凡等11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人员如下:
1、 马英凡,继续教育学院原党总支书记;
2、 连宏宇,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原党委书记;
3、 孙金瑞,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
4、 何军,音乐学院原院长;
5、 刘太祥,期刊部原主任;
6、 袁雅莎,马克思主义学院原院长;
7、 钱文军,基建处原处长;
8、 杨炳群,招生就业处原处长;
9、 曾庆龙,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原主任、招生就业处原副处长;
10、赵永振,经济管理学院原党委书记;
11、张顺安,国际教育学院原党总支书记。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377-63513525    13598289816
办公地址:办公大楼N316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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