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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教育财务(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0

河南省教育厅


教财〔2012〕442号



河 南 省 教 育厅
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教育财务(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2012年河南省教育财务(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12年河南省教育财务(审计)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件

2012年河南省教育财务(审计)工作要点

2012年,河南省教育财务(审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省九次党代会和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抓住国家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利契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围绕“学前教育求普及,义务教育促均衡,普通高中强内涵,职业教育求提升,高等教育上水平”的中心任务,坚持以国拨教育经费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努力发挥支撑、统筹、引导和保障职能,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拓宽思路,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工作思路和重点是:
一、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全面落实好各项投入政策,确保完成国家4%目标分解任务;加强对市县工作指导,加大督导检查和奖惩力度,积极配合协调财政部门努力达到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17%的目标分解任务。
2、管好用好新的筹资渠道。加强对各地足额征收教育附加、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等新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逐步建立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3、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各地教育经费“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实现情况,定期发布全省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发现全省教育经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二、继续实施好财务处承担的教育重大项目,加强资金引导,促进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
1、关注农村义务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及时筹措、足额拨付各项资金,切实保障农村中小学运转能力。使我省农村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最低达到730元、530元,继续落实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积极协调财政出台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
2、统筹谋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继续扎实做好校安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筹措并及时落实工程资金,及时消除中小学危房,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成加固改造600个项目学校的任务。将实施校安工程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紧密结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好第一阶段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和验收。
3、积极推进高校化债工作。省属高校化债的基本目标是在2012年前努力将截止2009年底高校银行贷款余额(145亿元)减少三分之二,即化解银行贷款债务97亿元。在省化债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因校制宜、一校一策”的原则,会同省财政指导高校尽快完善化债方案,签订化债责任书;会同省财政按照奖补资金与化债责任目标挂钩的原则,根据高校化债努力程度给予不同的财政奖补专项;对省属高校按国家“还旧债、防新债”的要求,建立健全新债审批制度。同时,根据各校实际,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对新校区建设任务较重的高校给予倾斜,继续支持高校筹资发展。
4、重点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继续提高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平均生均12000元;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努力争取更多中央支持;继续加大对重点高校和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实施高等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提高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从2012年起,新增高校协同创新联盟计划专项经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市属本科高校引导奖励资金、高等师范教育课程改革经费、校园安全应急稳定经费;加大对民办教育奖励力度。
5、加强引导、鼓励发展。从2012年起,省级设立各块引导专项资金,用于引导事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确保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与全省教育发展大局相吻合。新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引导资金,继续推进职教攻坚计划;新增高中及学前教育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推动4大类7个重点项目建设;新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资金、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引导资金等,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解决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奖励引导各地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把教育经费盘子做大做强。
三、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1、健全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督促高校按博士生每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生每月600元的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奖助学金;督促高校落实国家规定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标准,落实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覆盖面平均占在校生20%的资助政策。
2、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好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全部涉农专业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外在校生15%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城市学生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严格执行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的规定。
4、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配合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食堂建设资金。
5、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四、加强经费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继续落实好各项经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教育事业专项经费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中央、省等专项经费申报程序,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配合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加大对教育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省级教育经费的跟踪问效,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教育经费安全。
2、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针对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采购计划。
3、做好所属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逐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工作,努力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财政部门部署推广实施新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积极配合财政,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对所属单位的票据进行检查和抽查。
4、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针对所属单位会计人员的职称结构、岗位设置等状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会计协会会学术交流的平台,紧紧围绕当前财政、会计改革、会计工作的热点、难点,大力开展理论探讨和学术交流等活动,切实解决会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5、积极探索高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推动高校设置总会计师,增强高校财经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高效性。
五、加强审计工作,谋求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17号令,牢固树立教育审计三个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教育审计免疫系统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对教育审计工作技术领先、理念先进、业务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审〔2010〕634号)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3、进一步加强学习,召开全省高校审计处长培训工作会议和全省地市教育内部审计培训工作会议。
4、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审计,不断完善基建和大型修缮项目审计,积极开展义保经费和校安工程等专项资金审计,探索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新领域和新方法。
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确保高校稳定大局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文件精神,建立高校学生伙食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学生食堂经营条件和学生就餐环境,积极筹措资金,督促各高校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提高我省高校后勤在物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的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饭菜质量,稳定饭菜价格,确保高校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指标体系和河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指标体系达标验收工作。
七、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1、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积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制定我省具体实施细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探索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结合实际,推动高中收费调整工作。
2、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为全省部分新批准设置软件示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审核办理收费手续,规范高校收费行为。
八、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1、进一步规范厅属各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有偿使用的指导,继续做好厅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进一步完善厅属各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连接和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机制,做好资产报表上报工作。
3、做好厅属各预算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九、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1、加强部门工作作风建设。按照厅党组建设“五型机关”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加强财务(审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狠抓干部廉洁自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增强党性观念,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主题词:教育 财务 工作要点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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