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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副处长职责

发布时间:2011-09-28

一、协助处长工作,分管学校及其附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二、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分管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人员组成、时间安排、质量控制和协调。
三、草拟分管业务的审计规章制度。
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遵守“中国内部审计规定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五、听取审计组长的汇报,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审核审计报告初稿。
六、主持召开处业务学习会议。
七、组织并监督各项审计项目完成后的归档和统计工作。
八、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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